各功能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大力度幫助重點領域困難行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千方百計穩定市場主體,全力推進經濟穩進提質,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30條措施的通知》(溫政發〔2022〕7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 序號 | 事項 | 對象 | 政策規定 | 政策期限 | 責任單位 | 1 | 增值稅 | 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 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 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2 | 小規模納稅人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 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3 | 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 |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月度合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4 | 服務業企業 | 允許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加計10%、15%,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免征公交和長途客運、輪客渡、出租車、城市輕軌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5 | 所得稅 | 小型微利企業 |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6 | 中小微企業 | 在2022年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折舊為3年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7 | 科技型中小企業 | 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 | 2022年1月1日起 | 8 | 研發費加計扣除 | 制造業企業 | 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 2021年1月1日起 | 市稅務局 | 9 | 非制造業企業 | 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 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 10 | 稅費 緩繳 |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 |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制造業中型企業延緩繳納比例50%,制造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比例100%)。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11 | 稅費 減征 | 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 | 按照50%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12 | 出口 退稅 | 加工貿易企業、外貿企業 | 對加工貿易企業在國家實行出口產品征退稅率一致政策后應退未退的稅額,允許轉入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將外貿企業取得的出口信保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退稅。擴大離境退稅政策覆蓋范圍,推行“即買即退”等便利措施。進一步加快申報進度和退稅辦理進度。 | - | 市稅務局 |
二、加大減費、減租政策支持力度 序號 | 事項 | 對象 | 政策規定 | 政策期限 | 責任單位 | 13 | 失業 保險 | 企業及在企業參保個人 | 繼續延長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落實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2022年度未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從60%提高到90%。 | 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人力社保局 | 14 | 職業技能鑒定費 | 社會人員 | 按浙江省收費標準降低50%收取,不分工種和等級統一為理論考試每人18元,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每人90元(不含材料費)。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人力社保局 | 15 | 在校學生 | 按浙江省收費標準降低20%收取,不分工種和等級統一為理論考試每人16元,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每人80元(不含材料費)。 | 16 | 公益類培訓班學員 | 對參加市人力社保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舉辦的公益類培訓班學員免收鑒定費。 | 17 | 水費、氣費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對受疫情影響且繳納水、氣費用困難的非居民用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除外),不停止供應,可由用戶申請辦理延期繳費。 |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 市綜合行政 執法局 市公用集團 | 18 | 電價 優惠 |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 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工商業用戶暫不承擔輔助服務、成本補償等市場分攤費用。 | 2022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發改局 市供電局 | 19 | 住房公積金 | 企業 | 受疫情影響企業或經營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待經濟效益好轉后恢復正常繳存或補繳緩繳金額。補繳緩繳的,不影響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公積金管理瑞安分中心 | 20 | 檢測費 | 2021年度溫州市領軍型工業企業和高成長型企業 | 計量校準、檢定費按收費標準降低20%收取。 | 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市場監管局 市經信局 | 21 | 企業 | 對廣泛使用且量大面廣的鋼卷尺、電子天平、工業用玻璃溫度計、數字溫度指示儀、溫濕度計、電流表、電壓表等計量器具委托校準、檢定費用按收費標準降低25%收取。 | 22 | 疫苗冷藏箱使用單位 | 對疫情防控用的疫苗冷藏箱溫濕度計免收計量校準、檢定費。 | 23 |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 檢驗檢測費減半收取。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市場監管局 | 24 | 工會 經費 | 小微企業 | 上繳的工會經費100%返還。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總工會 | 25 | 其他企業 | 由原來撥繳上級工會經費比例40%緩減為20%。 | 26 | 國有房產房租 |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 瑞防領〔2022〕2號文件中的一季度租金減免申報受理截至7月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市屬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企業國有房屋的,依申請并經審核后給予減免二季度租金,申報受理截止到7月底。 |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 *市國資辦 *市財政局 *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市發改局 市經信局 市市場監管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 市衛生健康局 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各鄉鎮(街道)各功能區 |
三、減輕疫情防控負擔 序號 | 事項 | 對象 | 政策規定 | 政策期限 | 責任單位 | 27 | 核酸檢測 | 企業 | 使用進口物品的企業核酸檢測上門服務費用由市財政予以保障。 |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衛生健康局 | 28 | 企業員工 | 將各行業企業員工納入免費核酸檢測人群,按重點人員核酸檢測要求定期開展免費核酸檢測。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四、繼續強化金融支持 序號 | 事項 | 對象 | 政策規定 | 政策期限 | 責任單位 | 29 | 金融助企紓困 | 企業 | 推進實施“連續貸+靈活貸”機制,做好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企業貸款的續貸、展期等服務。 | - | 銀保監瑞安 監管組 人行瑞安市支行 | 30 | 個體工商戶 | 推廣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類信貸產品,滿足個體工商戶“短頻急快”的融資需求。 | 31 | 銀行 | 每季度梳理各銀行轄內規上、限上企業的抽貸、壓貸、斷貸情況,并對有關企業進行重點性幫扶。對銀行遲報、瞞報、不報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實行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制。 | 市金融工作 服務中心 | 32 | 企業 | 推進“雙?!敝J,建立常態化“雙?!比谫Y支持機制,對受疫情影響企業、暫遇困難但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經營指標有劣變趨勢,但基本面仍然可控、及時輸血有望恢復的企業,給予增量貸款支持。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銀保監瑞安 監管組 市金融工作 服務中心 人行瑞安市支行 | 33 | 文旅企業金融支持 | 文旅企業 | 建立健全重點文化和旅游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庫,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民宿、KTV、網吧、游泳場所及重點文旅項目等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拓寬文旅企業抵質押物范圍;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適當延長信貸還款周期,擴大文旅消費。 | - | 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 銀保監瑞安監管組 | 34 | 中小企業紓困資金 | 規上工業企業 | 設立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企業,采用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一次性紓困支持。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經信局 市財政局 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 人行瑞安市支行 銀保監瑞安監管組 | 35 | 企業應急資金 | 工業、商貿企業 | 繼續做好企業應急轉貸扶持工作,緩解企業信貸壓力。 | - | *市經信局 市商務局 | 36 | 創業擔保貸款 | 中小微企業 | 符合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按“企業吸納重點人群就業人數×20萬元”計算,最高500萬元。 |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人力社保局 | 37 | 降低融資成本 | 企業 | 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綠色發展企業的傾斜支持,在各項擔保業務平均擔保費率0.5%以下的基礎上進一步給予優惠擔保費率。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經信局 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 |
五、受疫情影響行業紓困扶持 序號 | 事項 | 對象 | 政策規定 | 政策期限 | 責任單位 | 38 | 消費券發放 | 不限 | 精準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發放政府消費券,引導鼓勵相關企業開展促銷活動,恢復消費市場熱度。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商務局 市委宣傳部 市農業農村局 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 39 | 消費活動補貼 | 消費活動主辦方 | 對2022年一、二季度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因疫情防控停止舉辦促消費活動(需向市商務局報備)的主辦方,按照企業或機構活動實際支出的30%、最高3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市商務局 | 40 | 住宿餐飲業扶持發展 | 限上住宿餐飲企業 | 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限上住宿餐飲企業,使用場所屬于臨時改變房屋用途功能的,按使用場所面積給予3個月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商務局另行制定。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市商務局 | 41 | 貨代 補助 | 貨代公司 | 對在溫州口岸組貨出運達1萬標箱、2萬標箱、3萬標箱、4萬標箱的,分別給予120萬元,240萬元,360萬元、500萬元補助。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商務局 | 42 | 線上展會補助 | 外向型企業 | 對參加瑞安支持類線上展會的給予展位費70%補助(同一展會已享受線下展會補助的不再享受線上展會補助)。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商務局 | 43 | 跨境電商數字化營銷 | 企業 | 對企業入駐阿里巴巴國際站、速賣通、亞馬遜、Wish、Shopee、ebay、lazada、沃爾瑪、樂天、Zalora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設新店鋪,且該企業當年跨境電商綜試區項下出口額達30萬美元(含30萬美元)以上的(以該企業海關截關數據為準),對該企業當年所注冊的各平臺年費(會員費/月租費)給予50%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商務局 | 44 | 出口信用保險 | 外向型企業 | 企業投保出口(投資)信用保險的,給予保費50%的補助。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商務局 | 45 | 旅游業恢復發展 | 旅行社 | 對2022年度本地旅行社年招徠市外過夜游客(游覽1個以上A級景區)超過4000人次的,給予超出部分20元/人的獎勵,并按照年送客量進行排名,取前3名,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與瑞安地接社作年送客量達2500人以上的外地組團社,按照年送客量進行排名,取前5名,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獎勵,暫時退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 2022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 46 | 旅行委托服務 | 旅行社、研學 基地 | 鼓勵各級黨政機關、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組織的主題黨日活動、工會活動、會展活動、商務活動等,可按規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服務事項,適度提高預付款比例。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民宿、文旅消費示范點(集聚區)、A級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支持和鼓勵學校在市域內開展研學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及相關運營機構等承接研學服務業務。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市教育局 市總工會 市委直屬機關工委 | 47 | 文旅體節慶活動補助 | 文旅體企業或行業協會 | 鼓勵文旅體行業協會和文旅體企業舉辦特色旅游節慶活動,對執行活動文旅體企業或行業協會給予活動實際支出50%補助,每場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文廣旅體局 | 48 | 實體書店租金補助 | 實體書店 | 在瑞安市注冊營業執照并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在市區承租非國有物業的實體書店,按圖書經營面積予以6個月(一、二季度)補助,每平方米每月20元。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市委宣傳部 | 49 | 影院 補助 | 影院 | 在瑞安市域內登記注冊法人并取得《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影院,按座位數予以6個月(一、二季度)補助,每個座位每月25元。 |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市委宣傳部 | 50 | 物業防疫補貼 | 物業服務企業 | 對市區物業服務企業在防疫物資購置、消殺服務等額外支出,按照企業實際在管并已辦理物業服務合同備案的項目建筑面積大小給予分檔補貼:其中,20萬平方米以下的補貼3千元,20萬平方米以上、50萬平方米以下的補貼6千元,5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的補貼1萬元,100萬平方米以上、200萬平方米以下的補貼2萬元,200萬平方米以上的補貼4萬元。出現防疫責任問題的不予補貼。 |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 市住建局 | 51 | 農產品銷售 | 企業 | 積極發動全國各地瑞安商會、溫州商會、浙江商會選擇瑞安農產品當伴手禮,鼓勵在外瑞商利用自有商場、物業等資源宣傳、推廣、銷售家鄉農產品。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 52 | 機關企事業單位 | 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工會福利等采用瑞安農產品。 | 市總工會 |
六、加強服務保障 序號 | 事項 | 對象 | 政策規定 | 政策期限 | 責任單位 | 53 | 信用 修復 | 企業 | 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相關證照及行政審批事項的企業,可申請延遲辦理,相關延遲行為不納入信用記錄,已納入信用記錄的,可申請信用修復。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市發改局 市市場監管局 市有關單位 | 54 | 政府 采購 | 企業 | 2022年政府采購預留給中小企業比例同比提高10個百分點。 | 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財政局 |
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 則
1.適用對象。本政策所指享受獎補的企業為申報時注冊地和財政收入在瑞安市域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第45條除外),不含房地產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除政策另有規定外?!耙陨稀本緮?。 2.政策銜接。為方便政策查閱和執行,瑞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2022年2月7日印發的《關于積極應對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穩增長的若干意見》(瑞防領〔2022〕2號)中仍在有效期內的政策條款已整合進本政策一并予以執行。 3.資金安排。本政策獎補資金原則上適用統一的產業政策獎補資金兌現管理辦法,分類納入溫州市惠企直通車平臺,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如與中央、省、溫州出臺相關支持政策以及我市現有政策對同一企業(項目)獎勵出現重合時,按照不重復享受、就高原則執行。“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C、D類企業、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企業均不享受資金獎補政策。本政策的獎補項目不納入總量控制。 4.執行效力。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執行期限已在文本中明確,具體申報指南由相關部門在7天內制定并發布。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政策直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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