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8003004/2022-226633 | 主題分類 | 其他 |
文號 | 瑞政發〔2022〕55號 | 發布機構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有效性 | 有效 |
統一編號 | CRAD00-2022-0003 | ? | ? |
瑞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瑞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標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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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研究,現將瑞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標準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2022年9月1日后作出征收決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涉及的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按本通知執行。2022年9月1日前已作出征收決定但未安置完畢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繼續按原標準執行。 各房屋征收項目實施單位可根據本通知公布的標準范圍,在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中確定具體的臨時安置費及搬遷費標準。
附件:1.瑞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標準 2.瑞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費標準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瑞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標準
單位:元/月?平方米
注:住宅用房、辦公用房、商業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積計算臨時安置費;工業用房(含倉儲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積或合法用地面積(二者取較大值)計算臨時安置費。
附件2
瑞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費標準
單位:元/平方米
注:住房用房、辦公用房、商業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積計算搬遷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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